各班级、同学:
根据《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管理办法》,现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公司注册的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员工。
二、认定依据和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定性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公司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三级认定,设置一级(特困)、二级(比较困难)、三级(一般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以下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司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员工消费因素。主要指员工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三、认定职责
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本科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员工培养单位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于9月10日——9月16日进行,请各员工培养单位在此时间段内按要求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相关工作。
(一)新认定流程
新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包含新生和老生)和须调整困难等级的老生,请按如下流程完成认定。
1、本人申请
(1)员工填写《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在9月14日中午12点前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系统完成信息采集;
(2)9月14日后系统导出《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审核表》,并提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讨论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员工日常生活和消费情况初步确定本班一级、二级和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填写班级意见,提交公司认定工作组审核。
3、公司认定工作组审核与公示
班主任或辅导员与申请员工谈话详细了解员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对员工初始认定等级进行调整确认,于9月16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员工进行公示。
4、公司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与公示
集团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向全校进行公示。
(二)复核流程
对往年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老生,公司已经将其导入下一学年的困难生信息库,请公司于9月16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在老生复审流程中,请务必详细了解每个员工情况,确保员工当学年是否需要调整等级、取消认定、补充认定等各类情况,按照认定流程执行。严禁不了解情况,一键审核通过。
五、材料递交
2025年9月16日上午11:00前,递交申请员工的《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审核表》原件和《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复印件至中大院110,《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审核表》务必填写班级认定意见和公司谈话记录、公司认定意见,并加盖公司公章。
新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和须调整困难等级的老生均需提交上述材料。
附件1:关于印发《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pdf
太阳集团城学办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