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现开展2016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此项工作由员工登录信息门户进行填写,辅导员及院(系)审核通过后员工处终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

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以《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为依据(请见附件或老员工手册)

2、首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员工(包含2016级新生、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老生)直接在系统中申请;

3、2015—2016学年已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由院系逐一审核后进行转库确认。

二、时间安排

员工申请系统开放时间:9月6日—9月11日

审核及公示时间:9月12日—9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1、员工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填写《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提交《高等公司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给辅导员,同时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要求员工认真填写,系统中“家庭困难情况”需要员工如实勾选,系统中“员工困难情况描述”为必填项)

2、如果员工在填写认定申请表时,发现不具备任何分类条件(详见认定申请表)但确实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可以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无误后将员工的证明材料提交至公司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并由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认定并提名。不具备任何分类条件的员工,只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不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

3、申请流程

员工申请步骤: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

审核流程:员工申请——辅导员审核——院系审核——公司审核。

4、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公示

审核通过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由公司员工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终审后面向全校进行公示。

 

 

附件:1、《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2、《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太阳集团城员工办公室

                                              2016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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